犯罪学学会第三十一届研讨会·第二次会议感想

今日的内容极为硬核,不愧是犯罪学的前沿研究领域,真的是太令人震惊了。

因为知识浅薄,很多内容并没有听明白,所以很遗憾的,并没有记录多少有用的内容。有好多新的犯罪学前沿研究在会议上分享讨论。徐瑾他能大概明白核心论点和论证,但是具体的理论引用和数据阐释却超出了知识范畴。他认为这是正常的,毕竟人家都是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内容自然更加深刻。整个会议呈现出青年学者研究专业化程度更甚的状态,尤其是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治理的进程与逻辑,论证完整,结构清晰。整个会议对我的打击恐怕集中于刑事一体化的思想。专家学者们认为,犯罪学家应该同时研究刑法学,使得刑法的体用结合。这不禁让徐瑾怀疑起了犯罪经济学的课题研究深度究竟能不能达到这个标准,自从加里.S.贝克尔发布了《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经济学帝国主义达到顶峰,不少经济学家都认为经济学工具可以运用到其他社会学科的分析。但是,面对犯罪这个议题,经济学工具真的有现实作用,还是象牙塔自说自话,看来还得等我拥有一定学识才可以判断得出来。徐瑾现在反而有点搞不懂自己想要什么东西了。

徐瑾目前的学业规划是就读经济学专业,但他以后想要从事的工作是犯罪研究或者犯罪现场的工作。如果说经济学实际上在犯罪学领域的作用十分局限,或者再说犯罪经济学本身就是伪命题的话,很显然,直接从事犯罪领域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工作这条道路无疑就是从根源上被否定的。目前来看,有这样子的趋势。不过,仍需要大量地学习,补充知识,对于这种判断加以验证。不过,从逻辑上来讲,犯罪活动作为一个需要进行取舍以最大化犯罪成果的活动,本身就应该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内。看来,徐瑾有必要找个犯罪学的教授好好的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