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杭州万象城金店劫案

正好在研究犯罪经济学的课题,假设犯罪的理性,这个案件目前来看非常反常。以下是我的瞎想,毫无根据,没有证据,极容易陷入滑坡谬误。

今日突闻杭州万象城光天化日之下发生抢劫案。

犯人罗某,云南人,于2024年3月9日14:30分乘飞机从云南抵达杭州,并于当日18:34分在万象城商场珠宝店实施抢劫。9分钟后(18时43分)被捕。被捕时大声叫嚣:“我不是中国人”,“我有外交豁免权”等言论。

我感觉其中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因为这个犯罪从性质上应该属于理性犯罪,但表现形式上并不理性,背后可能隐藏有深意。

首先,如果是激情犯罪,犯案地点应该是云南。千里迢迢来到杭州显然有超越情绪的部分,其行为一定有部分理性(包括购票等)。

从理性犯罪的角度考量,这个案件的背后可能有其他原因。

根据现场流出的视频来看,犯案工具是一把锤子。这个物品是没有办法带上飞机的,所以应该是杭州本地买的。

其次,任何大型商场都有这样的珠宝店,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个商场?机场附近就有4个珠宝店,为什么去这么远的?

另外,犯人主张“外交豁免权”。这个内容和意向是谁灌输的?为什么采用这种主张?

最后,该犯人可能需要进行精神鉴定。

采用这种迂回的手法,没有细心安排,没有考虑风险,我认为除非犯人罗某这样做能有其他好处,其收益,例如得到杭州警方拘留的变相庇护,或者互联网流量等,必须远超其犯案成本。除非精神失常。

这个可能需要和云南的警方相互合作,查查看罗某的底细。

考虑到云南常年处在打击毒贩的一线地带,难道那边出乱子了?

希望我的想法只是多虑了。